| (伍译)那一天是不能出门散步的了。当天的早上,我们在那已经落叶的小丛树堆里溜过有一点钟了;不料饭后(李特太太,没得客人来,吃饭是早的,)刮起各大的寒风,满天都是乌云。又落雨,是绝不能出门运动的了。 (李译)那一大是没有散步的可能了。不错,早晨我们已经在无叶的丛林中漫游过一点钟了,但是午饭之后--在没有客人的时候,里德夫人是早早吃饭的--寒冷的冬风刮来这样阴沉的云,和这样侵人的雨,再做户外运动是不可能的了。 茅盾指出,这两段译文都是直译,但有一同中之异,即李译是尽可能地移译了原文的句法的。如果细较量起来,我们应当说李译更为"字对字";第二句中间的"indeed"一字,两个助词"so"以及"penetrating"一字,在伍译是省过了。然而这是小节。如果我们将这两段译文读着读着,回过去再读原文,我们就不能不承认李泽更近于原文那种柔美的情调。伍译的第二句后半,"刮起冬天的寒风,满天都是乌云,又落雨,是绝不能出门运动了,"诚然明快,可是我们总觉得缺少了委婉。而所以然之故,我以为是和依照原文的句法与否有关。又原文中之"the cold winter wind had brought With it… "一段,李译亦比伍译更为"字对字",而且更为妥贴。除了'这样阴沉的云,和这样侵人的雨"在字面上也比"满天都是乌云,又落雨"更为切合原文而外,"寒冷的冬风刮来……"云云也比"刮起冬天的寒风"更合原文的意思;而这,也足因为伍译要避去欧化句法,所以这半句就不能"组织"的恰好。否则,这半句并不怎样难,以伍先生的译才一定能译得很妥贴的。② 再来比较原书第一章的第二段: I was glad of it: I never liked long walks, especially on chilly afternoons , dreadful to me was the coming home In the raw twilight , with nipped fingers and toes , and a heart saddened by the chidings of Bessie, the nurse, and humbled by consciousness of my physical inferiority to Eliza, John, and Georgiana Reed. (伍译)这我却很欢喜:我不愿意走远路,尤其是遇着跟冷的下午,薄暮寒光中,散步归来,手脚的冰冷,奶奶贝西的臭骂,已经够我害怕,而我的身体的孱弱,比不上伊里西,左珍纳,约翰他们三个,更使我自惭形秽了。 (李译)这是我高兴的:我从来不喜欢长的散步,尤其在冷的下午:手指和足趾都冻坏,怀着被保姆毕西骂得忧伤的心,觉得身体不如以利沙,约翰,和乔治安那里德而受着委曲,在湿冷的黄昏回家,在我看来是可怕的。 这一段一长句,因为原文的句法的关系,颇难译得好。原文的"dreadful to me"直贯句尾,李译移装在句本,好是好的,但文字稍觉累赘。伍译移在句中("已经够我害怕"),我以为比较明快。自然,倘使我们逐字对照起来,伍译是省去了若干字的;"我不愿意走远路"中间略去了"从来"(never),"手指和足趾"简略为"手脚","被保姆毕西骂得忧伤的心"简略为"奶妈贝西的臭骂",--这都是。 但是通读全句,我还是喜欢伍译。我以为伍译此句的神韵很好。"薄暮寒光中散步归来"似乎比"在湿冷的黄昏回家"多些韵味,而"humbled by the consciousness of my physical inferiority to…"伍译的比较自由的成语(把humbled by the consciousness of译为“自惭形秽”,我亦觉得比李译的"觉得身体不如……而受着委曲"似乎更见熨贴。 比较这一段的两种译文,颇有意思。第一,此句的伍译实在比第一段更为切近直译,这证明了直译方法的不容怀疑;第二,这又证明了直译方法如果太拘泥于"字对字",便容易流为死板,使译文缺少了神韵;太拘泥于"字对字",往往会变成死译,--这跟直译有相当的距离。久历译此句加添了些意义。"已经够我害怕"的一个"够"字,和"更使我自惭形秽"的"更"字,--这两字在译文中是互相呼应的,然而把原文的语气太加重了;我以为"更"字可以换为"也"字。 原文链接:(YZZ教育资源网)http://www.yzz.cc/lunwen/yingyu/kjyylw/show-168452-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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